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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罗庄区农信联社依法收贷效果显著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针对当前一些贷款户故意逃废银行债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临沂市罗庄联社坚持依法收贷的同时,积极开展市场化处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临沂市某瓷厂位于罗庄区册山办事处,成立于2003年5月,主要生产销售日用陶瓷,是罗庄联社的一家企业客户,自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以其机器设备等抵押分别在该社贷款4笔,金额达到286万元,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要,该企业便以各种理由拒还贷款。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机器设备等财产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同时还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该社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于201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整体查封该企业财产。

诉讼后,该社发现该企业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达60万元左右,工人多次到市政府、区政府上访,社会影响恶劣,工人已将该企业诉讼至罗庄法院,并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部门要求该社抵押机器设备拍卖款优先偿还工人工资,但机器设备经多年使用已严重贬值,剔除工人工资、法院执行费用及偿还首封债权人债务后,该社几乎无法受偿,损失相当惨重。经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该社决定改变清收思路,于2013年年初向市场推介,拟通过市场化处置方式处置。经过近4个月的推介,及多次市场询价,该社以160万元的价格实施债权转让。

该社严格按照依法、合规的原则处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内部审批,与买受意向人签订敞口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转让公告,期满后无人竞价,债权转让协议生效。该社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该瓷厂法人代表季某,然而季拒不签字,该社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债权转让通知,通知债务人向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整个处置过程依法、合规。

该企业自2008年至今,六年之久该企业从未偿还过贷款本息,该社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成功收回不良贷款160万元,并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形成了强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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